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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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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7 08:4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以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3月至6月进行。为提高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获取更多高水平成果及奖励,根据《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办法》(济大校字〔2017〕176 号)的规定,现启动2018年度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1.申报201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培育的成果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南京大学 CSSCI 来源期刊按一级学科分类排名第一的学术期刊(含综合类社科期刊与综合类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2)鉴定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报告出版的著作;
(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指定出版社推荐出版的著作;
(4)国家领导人做出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政府部门正式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
2.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培育的成果为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完成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已参加过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除外)。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南京大学 CSSCI 来源期刊按一级学科分类排名第一的学术期刊(含综合类社科期刊与综合类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2)SSCI 或SCI一区论文、经同行专家认定的 A&HCI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3)鉴定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报告出版的著作;
(4)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指定出版社推荐出版的著作;
(5)国家领导人做出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政府部门正式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
3. 2018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培育的成果,为依托鉴定等级获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报告所形成的书稿。
  二、申报办法及报送时间
  下载并填写《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表》(见附件),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至社科处503室。报送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1:00)。
  三、书面材料报送
  每份成果报送如下纸质材料:
  1.《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报的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及其支撑材料,书稿)一式一份,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社科处信箱:shekechu@ujn.edu.cn
四、成果资助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培育经费3万元;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培育经费2万元。
2.按培育要求,高质量地上报奖励或《文库》申请材料后,经费一次性拨付。

联系人:周勇、代亮、    联系电话: 82767337、82767339

     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培育申请书.doc
     济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标志性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国家社科规划办制定的出版社.doc


社科处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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